近日,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唐山市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貴林(正處級)以涉嫌受賄罪向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貴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王貴林,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貴林利用擔任唐山市一運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紀委書記、唐山市交運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