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理論研究
理論研究
琚某盜車牌的行為如何定性
時間:2018-07-10  作者:李建英 李志軍  新聞來源:河北法制報 【字號: | |

  案情簡介

  今年1月10日,被告人琚某、史某(在逃)預謀盜竊汽車牌照賣錢。當晚二人駕車在肅寧縣城的多個小區,采用螺絲刀撬車牌等方式,連續實施盜竊4起,竊得汽車牌照4副。次日,琚某被抓獲,其所盜車牌被查獲。

  分歧意見

  就本案如何定性,存在兩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琚某的行為構成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理由是:根據相關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牌證及機動車入戶、過戶、驗證的有關證明文件的,依照刑法相關規定按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處罰。從以上規定看,立法者將國家機關證件的外延涵蓋了機動車牌照,故汽車牌照應屬于國家機關證件。本案中,被告人琚某實施盜竊車牌的行為符合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的構成要件。另外,盜竊罪與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之間存在法條競合關系,按照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對被告人琚某也應以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定罪處罰。

  第二種意見認為,被告人琚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客觀上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盜取他人的財物,其行為構成盜竊罪。

  筆者觀點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在刑法相關條款中,都沒有將機動車號牌涵蓋在證件里。從刑罰處罰上看,將機動車號牌認定為國家證件定罪量刑,有失公平。如果將機動車號牌認定為國家機關證件,那么非法買賣的機動車號牌如果分別屬于人民警察車輛號牌、武裝部隊車輛號牌、普通機動車號牌,同樣一個行為就會得到不同的處理結果:對于前兩者,根據刑法第281條、第375條第2款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分別構成非法買賣警用裝備罪、非法買賣軍用標志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于非法買賣民用機動車號牌,如果根據刑法第280條第1款的規定,不論情節是否嚴重,均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情節一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梢?,將機動車號牌認定為證件,將使對非法買賣普通機動車號牌的刑罰處罰重于對非法買賣人民警察、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的刑罰處罰,這顯失公平,也有悖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被告人琚某主觀上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客觀上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盜取他人的財物,其行為構成盜竊罪。

 ?。ㄗ髡邌挝唬好C寧縣人民檢察院)

激情久久av一区av二区av三区,国产图片小说家庭,激情五月婷婷,米奇影院在线观看,av在线亚洲日韩,九热九re在线精品9播放